比较国际联盟与联合国。(苏州大学2014年世界史专业基础综合真题)

admin2018-07-05  17

问题 比较国际联盟与联合国。(苏州大学2014年世界史专业基础综合真题)

选项

答案(一)国际联盟。(1)宗旨。国联盟约宣称,国联成立的宗旨在于“促进国际合作,保证国际的和平与安全”,为此盟约提出了会员国为实现这一宗旨而应尽的主要义务与职责。第一,裁减军备。第二,会员国有相互尊重并保持领土完整和行政独立,以防御外来侵略的义务。第三,凡是各国之间订立的与国联盟约不符合的条约均应废止。第四,盟约规定了“委任统治”制度,把德国的前殖民地和前奥斯曼帝国的领地交给国联,由国联把它们委托给英、法、比、日等主要战胜国进行统治。(2)主要机构。国联的主要机构是会员国全体代表大会、行政院和常设秘书处。代表大会每年9月在日内瓦召开常会一次,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每个会员国所派代表不得超过三人,但只有一票表决权。行政院由美、英、法、意、日五个常任理事国和经大会选出的四个非常任理事国(后来增加到9个)组成,每年至少开会一次,后改为每年开会四次。大会和行政院的决议,除程序问题或盟约另有规定者外,必须全体一致通过。常设秘书处由行政院指定的一位秘书长领导,负责准备大会和行政院的文件、报告和新闻发布工作。除了这三个主要机构外,国联还设立了国际常设法院、国际劳工组织、常设委任统治委员会等六个常设机构和专门委员会以及许多辅助机构。 (二)联合国。(1)宗旨。根据《联合国宪章》,其宗旨为: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的友好关系;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的国际问题,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到上述共同目的。(2)主要机构。联合国的主要机构有6个:第一,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是主要审议机构,重要议案需2/3多数通过。每年举行一届常会,于9月份第三个星期二开幕,持续到12月中旬,如半数以上会员国或安理会提出请求,可举行特别会议或紧急特别会议。第二,安理会。是对维护和平与安全负有主要责任的机构,在联合国内处于首要的政治地位。由享有否决权的5个常任理事国和任期两年的非常任理事国组成。第三,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大会权力下,负责协调经济和社会活动,就发展、世界贸易、工业化、自然资源、人权、妇女地位、人口、社会福利、科学技术、防止犯罪以及许多其他经济和社会问题提出建议和开展活动。第四,托管理事会。负责监督对11处托管领土的行政管理,促进它们向自治或独立的方向发展。第五,国际法院。设于海牙,由15名“独立法官”组成,不代表任何国家,依《国际法院规约》而工作。第六,秘书处。任务是为联合国其他机构服务,并执行它们的计划和政策。联合国秘书长是联合国的行政首脑,由安理会推荐,大会委派,任期5年,可以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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