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二—90,多)

admin2017-03-16  15

问题 关于公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二—90,多)

选项 A、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   
B、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   
C、行政机关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据法律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许可的内容应予以公告   
D、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答案A,C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故A项正确。   
该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同时,根据该法第48条规定,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可见,对于依申请听证的听证,必要时才公告,并不是应当公告。故B项错误。   
该法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故C项正确。   
该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可知,对于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的,并不要求公告。故D项错误。   
这道题目背后的法理在于:行政活动应当公开,但是公开的范围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某个事项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不特定当事人的权益,则应当向社会公开;如果某个事项不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不特定当事人的权益,则向利害关系人公开即可。本题考查哪些事项需要公告,公告属于向社会公开,则应当属于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不特定当事人的权益的事项,考查四个选项,A、C属于这个事项,B、D项只属于涉及特定当事人权益的事项,因此无需公告。本题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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