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特征。
简述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特征。
admin
2010-01-30
26
问题
简述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特征。
选项
答案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如下要件: (1)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下列三种情形:①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这种自然人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②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即刑法理论中所谓的单位共同犯罪。③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这在刑法理论中通常谓之自然人与单位共同犯罪。 (2)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在发生危害结果时,其行为均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种共同行为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可以分为三种情形:①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共同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构成共同犯罪。共同不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未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而构成的共同犯罪。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即共同犯罪人中有人系作为行为,有人系不作为行为。②共同直接实施犯罪。在这种场合中,共同犯罪人没有分工,均直接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③存在分工的共同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为有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实行行为和帮助行为。在这种场合中,各人的行为形成有机的整体。 (3)主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其特征是:①共同的认识因素。包括三个方面的要素:一是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与他人互相配合共同实施犯罪;二是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某种危害结果,而且也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也会引起某种危害结果;三是各共同犯罪人都预见到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②共同的意志因素。其中,共同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共同直接故意;共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共同间接故意;在个别情况下,也可能表现为有的基于希望,有的则是放任。 基于上述理解,下列几种情况均不能成立共同犯罪:(1)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所谓同时犯,是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 (2)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3)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此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做“实行犯过限”的行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O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唐朝时京城长安某人犯有三种罪,三种罪的处刑分别为徒二年、徒三年和流二千里,依据唐律的规定,该罪犯最终将被处以()。
请结合法理学和宪法学原理,论述人权的内涵以及人权保障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简述法律的基本特征。
根据我国宪法,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下列关于基本法律的表述,正确的是()。
宋代文学家苏轼曾感叹“三风十愆古所戒,不必骊山可亡国。”其中,“三风十愆”指的是官吏中盛行的“巫风"“淫风”和“乱风”三类恶劣风气以及与之相关的十种不良行为。我国古代已有针对“三风十愆”处墨刑的惩罚性规定,作出该规定的朝代是()(2016年一综一第
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该条文所体现的法律对人效力的原则是()(2012年一综一第4题)
根据《唐律·杂律》的规定,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是()(2017年一综一第38题,2017年一法综一第17题)
2013年5月,某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运输毒品2千克,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无期徒刑。该案所体现的我国法律效力的原则()(2016年一综一第6题)
具有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定条件是( )。
随机试题
下列哪种疾病一般有杵状指(趾)()
患者女性,28岁,劳累性呼吸困难,进行性加重,乏力,气短,时有咯血,听诊心尖区有舒张期隆隆样杂音,临床诊断为风心病、二尖瓣狭窄。左房血栓与左房黏液瘤相鉴别,左房黏液瘤诊断特点有
颅脑外伤后,首选的仪器检查方法是
阿糖胞苷不可与以下哪一药物配伍()。
电视发射机图像通道的传输指标有()。
基金管理人进行合规检查的具体内容不包括()。
爱的移位孙道荣①每晚,儿子都要回家,看望独居的老父亲。②回到家,儿子摸摸藤椅,轻轻摇了摇,藤椅吱呀吱呀的响。儿子弯腰检查,发现藤椅一条腿上的藤条松了。这把藤椅是老父亲最喜欢坐的椅子,也是他最珍爱的椅子,他坐上面读读报纸,坐上面看看电视,坐上面打个盹儿,坐
甲从A地到B地需要30分钟,乙从B地到A地需要45分钟,甲乙两人同时从A、B两地相向而行,中间甲休息了20分钟,乙也休息了一段时间,最后两人在出发40分钟后相遇。问乙休息了多少分钟?
下列关于购买力平价理论,表述不正确的是()
【T1】通常情况下,人们会在新年伊始决心取得比上一年更多的成就。(resolvedto)然而怎么做到这一点呢?有些人决心“对一切都说可以”——我始终认为这种决心很古怪。其他人则相反,决心更频繁地说不。【T2】实际上,这两种极端的任何一种都可能导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