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某烟厂2005年8月向农业生产者收购一批烟叶,支付收购价款51724.14元,当月委托某县烟叶加工厂为其加工成烟丝。双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烟厂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7000元、辅助材料价款4000元,专用发票经过税务机关的认证。烟厂收

admin2009-02-15  26

问题 某市某烟厂2005年8月向农业生产者收购一批烟叶,支付收购价款51724.14元,当月委托某县烟叶加工厂为其加工成烟丝。双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烟厂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7000元、辅助材料价款4000元,专用发票经过税务机关的认证。烟厂收回加工好的烟丝后,全部生产加工成白包卷烟12箱,每箱生产成本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为8000元。当月,烟厂将11箱白包卷烟与本市某服装厂交换服装250套,各自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厂职工。双方签订的易货合同上注明,服装每套作价750元(不含税)。
   烟叶加工厂、服装厂和烟厂当月进项税期初余额分别为470元、575元和650元,卷烟的成本利润率为10%,烟丝的消费税率为30%。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A、加工厂代收代缴消费税24000元
B、代收代缴缄建税1200元
C、加工厂代收代缴消费税26881.77元
D、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360元

答案C

解析 加工厂应税事项:代收代缴消费税=[51724.14×(1-13%)+7000+4000]÷(1-30%)×30% =24000(元)  代收代缴城建税=24000×5%=1200(元)  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24000×3%×50%=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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