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2008—
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2008—
admin
2017-03-14
29
问题
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2008—卷三—57,多)
选项
A、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B、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解除合同
答案
A,B,D
解析
针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合同法》赋予违约相对人三种违约救济途径,即履行抗辩权、合同解除权和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履行抗辩权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有权行使以上三种抗辩权的分别是合同双方、后履行义务一方和先履行义务一方。
本题中.某煤矿是先履行义务一方,由于其提供的煤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因此,后履行义务一方的热电厂有权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而非不安抗辩权,故A项正确而C项错误。
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规定于《合同法》第107条,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针对某煤矿瑕疵履行的违约行为,违约相对方某热电厂有权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故B项正确。
合同解除权规定于《合同法》第94条,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因为煤矿提供的煤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热电厂订立购煤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煤矿的行为构成根本性违约,因此热电厂有权解除合同.故D项正确。
应特别注意,本题中的B、D两项完全可以并存。有人认为,合同解除后发生缔约过失责任,这是十分错误的。合同解除以合同成立或者成立并生效为前提,故应发生的是违约责任。对此,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的规定处理。这一规定不仅表明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是违约责任,且明确了仍然可以适用违约金责任。本题答案为A、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N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12年真题试卷第70题)
甲船和乙船因在海上碰撞造成损失而提起诉讼,应到什么法院起诉?()
赵某乘坐上海某航运公司的客轮从重庆前往武汉,该客轮在途中因发生水上事故,造成赵某损害。赵某决定提起侵权行为之诉要求损害赔偿,该案可由()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乙签订赠与合同,约定甲赠与乙汽车一辆,后因乙酒后开车导致甲死亡,甲之继承人丙要求撤销甲对乙的赠与,对于丙之撤销权行使期间说法不妥当的是: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融资租赁合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关于意思表示法律效力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卷三—53,多)
田某是东方花园3单元701室的业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李某与黄某未婚同居生子,取名黄小某。后李某和黄某分手,分别建立了家庭。黄小某长大后,进入演艺界,成为一名当红歌星。星星报社专职记者吴某(工作关系在报社)探知这一消息后,撰写文章将黄小某系私生子的事实公开报道,给黄小某造成极大痛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一个企业要适应环境的要求生存下去并能够在竞争中取胜,必须具备的FFII特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急性肠梗阻,气滞血瘀证急性肠梗阻,肠腑寒凝证
局部用药治疗龋病的适应证
安全检查表法的优点包括( )。
国际清算银行的总部设在()。
英国哲学家洛克提出的著名思想是()。
A、 B、 C、 D、 A左边三个图形由小到大变化,且小黑点数成等差数列;右边三个图形由大到小变化,也应成等差数列。故选A。
有100克溶液,第一次加入20克水,溶液的浓度变为50%;第二次再加入80克浓度为40%的同种溶液,则溶液的浓度变为()。
BetterKnownasMarkTwainThisremarkablemanwenttoalog-cabinschooluntilhewastwelveyearsold.Thatwastheendof
金融期货最早产生于()年。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