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乙于2001年7月20日(注:此前一天国际奥委会已宣布北京申办成功的消息)约定:如果北京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话,甲将赠与乙100万。该赠与合同
甲乙于2001年7月20日(注:此前一天国际奥委会已宣布北京申办成功的消息)约定:如果北京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话,甲将赠与乙100万。该赠与合同
admin
2016-04-15
36
问题
甲乙于2001年7月20日(注:此前一天国际奥委会已宣布北京申办成功的消息)约定:如果北京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话,甲将赠与乙100万。该赠与合同
选项
A、合同成立时生效
B、2001年7月19日生效
C、永远不生效
D、效力未定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五节中的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产生或解除依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有以下特征: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具有或然性;是当事人选定的事实,具有非法定性;是合法的事实。其中“具有未来性”说明将已经发生的事实作为生效条件视为未附条件,符合有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题中甲乙约定时条件已经发生,视为未附条件。故本题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M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以下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甲公司需要乙公司生产的一套精密成套设备,双方找丙公司商议,由丙公司购买并直接租给甲公司。甲、乙、丙三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丙公司付给乙公司货款5000万元;甲公司承租该设备,期限为10年,每年租金为800万元。丙公司为筹措资金,欲向丁银行借款3000万元。丙、
我国《合同法》第150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年。超过该期限的,超过部分()。
《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甲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电话线,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对甲应按照下列哪一选项处理?()
随机试题
CT质控基本方法中的资料收集和评价所采用的原因结果图又称为
企业系统规划法的第三步是()
Thenewlawwill______onJuly1st.
王京为山东省超凡职业学校的行政工作人员。2013年,王京停薪留职.在学校附近买下一处饭店准备经营。为了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王京与超凡职业学校的领导达成协议,由超凡职业学校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和办理一切手续,王京给超凡职业学校一笔“
长江公司为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提供了银行借款担保,下列各项在满足或有事项确认负债的其他条件时,长江公司应确认预计负债的有()。
下列有关商誉减值会计处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下列选项中,( )是小组工作在成效上的特点。
据统计,在参加某类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中,有60%是本专业考生,有40%是非本专业考生,其中本专业考生的通过率是85%,非本专业的考生通过率是50%。某位考生通过了考试,求该考生是本专业考生的概率。
中国与西域文明经过陆上丝绸之路进行交流碰撞。下列诗句中,与中国-西域文明交流无关的是:
计算机系统软件中最核心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