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帮助、教唆行为中,能独立构成犯罪,不按共犯处理的有哪些?

admin2008-08-07  21

问题 下列帮助、教唆行为中,能独立构成犯罪,不按共犯处理的有哪些?

选项 A、协助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
B、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
C、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D、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

答案A,B,C,D

解析 《刑法》第358条第2款规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417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307条第2款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上述条文,本题A、B。C、D四项均属于不按共犯处理的情况。所以本题A、B。C、D均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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