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和赵龙两人互发电子邮件协商洽谈合同。9月1日王强说:“我有iphone一部,八成新,3000元出手。”9月2日赵龙回复说:“东西不错,2800元可要。”王强于9月3日回复说:“可以,9月8日到我这来交易。”于是赵龙9月4日回复:“好。”王强于当日收到该

admin2015-10-20  22

问题 王强和赵龙两人互发电子邮件协商洽谈合同。9月1日王强说:“我有iphone一部,八成新,3000元出手。”9月2日赵龙回复说:“东西不错,2800元可要。”王强于9月3日回复说:“可以,9月8日到我这来交易。”于是赵龙9月4日回复:“好。”王强于当日收到该邮件。上述邮件王强和赵龙分别在王庄、赵庄所发,王强的经常居住地为张庄,赵龙的经常居住地为李庄。9月8日,赵龙到王强处取手机,发现手机有质量问题,运行较慢,比约定标准差很多,自己不想要了,便拒绝接受。王强遂降低价格,以1500元出手,赵龙同意并取走手机,此时赵龙尚未付款。
如果赵龙是大二学生,缺少资金,王强和赵龙约定分3期付款,每期5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赵龙如约支付了2期,最后一期未能支付,王强多次催告,赵龙仍无力支付,那么王强(    )。

选项 A、可以解除合同
B、不能解除合同
C、可以要求赵龙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但不能解除合同
D、以上说法都不对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实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实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故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Lz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