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和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两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加经营,只每半年收经营收益的10%。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dmin2018-05-30  39

问题 赵某和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两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加经营,只每半年收经营收益的10%。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选项 A、赵、钱、孙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是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
B、孙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合伙无效,不承担还款责任
C、赵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赵某一人承担
D、孙某入伙虽无效,但是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 《民通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由此排除B、D。《民法通则》第34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排除C项、A项涉及到合伙协议的有效性问题。《民通意见》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本题中,赵某与钱某口头协议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孙某将门面房折价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收取1/10的经营收益,根据上述规定,三人之间已成立合伙关系,同时根据《民通意见》第47条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所以三人应对外承担连带责任。A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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