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育有二子,分别为周文、周武,周文有子周斌。周文因交通事故去世,其遗产分割前,周某因悲伤过度离世。周某、周文都未留遗嘱。关于周某和周文的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22-02-27  29

问题 周某育有二子,分别为周文、周武,周文有子周斌。周文因交通事故去世,其遗产分割前,周某因悲伤过度离世。周某、周文都未留遗嘱。关于周某和周文的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周斌可以转继承周某的遗产
B、周武可以代位继承周文的遗产
C、周斌可以代位继承周某的遗产
D、周武可以转继承周文的遗产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典。
A项错误、D项正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二十七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本案中,周文先于周某死亡,故周斌不可转继承周某的遗产。在本案中,文死亡继承开始后,周文的法定继承人为其父周某和其子周斌,此时周某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原属于周某继承的遗产应当由周某的儿子周武转继承,故周武可以转继承周文的遗产。
B项错误、C项正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上述D项解析,在本案中,周武可以转继承周文的遗产,而非代位继承。在本案中,周某死亡,周某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周文先于周某死亡,故属于周文继承的那部分遗产应当由周文的儿子周斌继承。
故正确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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