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以其所有的一栋大楼设定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后甲公司为担保支付丙公司贷款,以该栋大楼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因甲公司无力还款和支付到期贷款,乙银行和丙公司分别主张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以其所有的一栋大楼设定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后甲公司为担保支付丙公司贷款,以该栋大楼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因甲公司无力还款和支付到期贷款,乙银行和丙公司分别主张
admin
2012-09-16
25
问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以其所有的一栋大楼设定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后甲公司为担保支付丙公司贷款,以该栋大楼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因甲公司无力还款和支付到期贷款,乙银行和丙公司分别主张抵押权,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选项
A、乙银行只能对大楼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权
B、乙银行有权对大楼和所占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权
C、丙公司与甲公司所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未生效
D、丙公司对该大楼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无权主张抵押权
答案
B,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本题中,甲公司仅以房屋设定抵押,未就房屋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但依法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视为一并抵押,故乙银行有权对大楼和所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主张抵押权。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可见,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丙公司未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故其无权主张抵押权,D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丙公司未办理抵押登记不能设定抵押权。但设定抵押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故C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K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丁设立了宏达有限责任公司。甲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认购出资500万元;乙以商标专用权认购出资600万元;丙以现金认购出资1000万元,但约定在公司成立2年内予以缴清:丁以一幅古画认购出资500万元。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因资金紧张向A银行贷款500万元
甲向乙借款500万元,丙提供了保证担保,丁提供了抵押担保。请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甲到期无力还款,丁应否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迅达路桥公司是一具备路桥建设资质的公司,通过招标与某市市政部门签订了承建彩虹桥的工程合同。工程合同签订后,迅达公司与甲设计院签订了彩虹桥设计合同。经发包人同意将彩虹桥两边的土石方工程分包给乙公司。两年后,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该桥设计的保质期为70年,该桥的
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王某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
王京为山东省超凡职业学校的行政工作人员。2008年,王京停薪留职,在学校附近买下一处饭店准备经营。为了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王京与超凡职业学校的领导达成协议,由超凡职业学校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和办理一切手续,王京给超凡职业学校一笔“
材料一(案情):孙某与村委会达成在该村采砂的协议,期限为5年。孙某向甲市乙县国土资源局申请采矿许可,该局向孙某发放采矿许可证,载明采矿的有效期为2年,至2015年10月20日止。2015年10月15日,乙县国土资源局通知孙某,根据甲市国土资源局日
郭某向县公安局报案,说自己出差时家中的钱物被盗,并举出一系列事实现象推断是邻居丁某所为,县公安局予以立案。在侦查中,县公安局对丁某拘留,然后提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检察院予以批准。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郭某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丁某赔偿损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甲享有40%的份额,乙享有35%的份额,丙享有25%的份额。三方约定,该房由丁承租,承租期限为5年。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请回答下列问题:假设在丁承租期间,丁对该房擅自进行功能性改造,出租人甲、乙、丙可享有何
简述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简述“一物二卖”行为的法律效力。
随机试题
“他是里约奥运会开幕式的总导演”一共有_____个语素。
在使用者和各类系统资源间建立详细的授权映射,确保用户只能使用其授权范围内的资源,并且通过访问控制列表(ACL:AccessControlList)来实现,这种技术叫做____。
简述外科引流的目的及适应证。
CT窗宽是指
四君子汤治疗脾胃气虚证,若心悸失眠,可加用四君子汤治疗脾胃气虚证,若胸膈痞满,可加用
操作系统的设备管理功能是对系统中的外围设备()。
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确需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经()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幼儿美育不仅仅是指我们传统观念中的艺术教育。()
设z=f(2x—y,ysinx),其中f(u,v)具有连续的二阶偏导数,求
在PowerPoint中,在浏览视图下,按住Ctrl并拖动某幻灯片,可以完成(5)操作。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