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民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admin2014-02-18  31

问题 关于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民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是总则、物权、债、亲属、继承
B、《中华民国民法》体现了“国家本位”的立法原则
C、《中华民国民法》规定了地上权、永佃权和地役权
D、《中华民国民法》在婚姻制度上以约定财产制取代联合财产制

答案2,4

解析 置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民法》。《中华民国民法》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在我国民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A项表述将物权和债的顺序颠倒了,因此是错误的。注意:无论是清末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还是《中华民国民法》的顺序上,债都是放在物权的前面,因此,考生切忌用现代民法编纂结构顺序的理念来套记《大清民律草案》和《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此外。不要把“债”记忆成“债权”,《中华民国民法》之所以用“债”,而不用“债权”,主要是为了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实施一体的保护。《中华民国民法》尊重和反映个人利益,但是又强调只有在“个人利益不违背国家利益时,始予以保护”,可见,《中华民国民法》体现了“国家本位”的立法原则,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扣华民国民法》对于物权作出了无比详尽的规定。从物权类型上看,既有所有权,又有他物权,诸如所有权、地上权、水佃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都有规定,因此,C项表述正确。从夫妻之间财产关系的角度看,不外乎有约定财产制和联合财产制两种形式,其中,联合财产制又称为法定财产制。《中华民国民法》确定了联合财产制,即妻的财产除保留外,归丈夫一方管理。因此,D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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