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四次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首次将医疗机构明确为“公共场所”,规定全部病历向患者公开,并授权二三级医院限制接诊等,一系列大胆的制度创新,引发广泛热议。对于该《条例

admin2017-12-12  41

问题 历经四次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首次将医疗机构明确为“公共场所”,规定全部病历向患者公开,并授权二三级医院限制接诊等,一系列大胆的制度创新,引发广泛热议。对于该《条例》,医生感觉压力最大之处,莫过于“全部病历向患者公开”这一规定。因为这意味着,患者可以获取以前无法获取的信息,知情权得到彻底保障。病历一旦全部公开,医患双方都会受益匪浅。医生必然会注重每个诊疗细节,确保整个诊疗过程都经得起推敲,大处方等不合理诊疗有望得到根治。患者获得了医生的主观思维信息,犹如听取了医生多次对病情的介绍,医生在诊疗过程中的喜悦与苦恼也会跃然纸上,不仅会提升患者对疾病的了解,也会大幅增加医患之间的理解与信任。此举可谓开创了调节医患关系的先河,若能顺利实施,在保障患者权益和改善医患关系等方面,所能发挥的作用不容低估。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医患关系有其复杂程度与多样化表现形式,未必是一个《条例》所能考虑周全的。有观点认为,法治的落实不在于用法条来取代固有的文化传统,而是要把人们对法、法律和法治的信念融入人们的血液中、融入代代相传的文化传统中。在医患关系重新建立过程中,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必须同步加强,培育医患双方的法治信仰必须按下“陕进键”。请结合对背景材料的理解,谈一谈如何以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本之策解开医患心结。

选项

答案俗话说,医者父母心。医生曾是我国最受人尊敬的职业之一。医生与病人本应该友好相处,但不知从何时起,医患矛盾变得“一触即发”。其实,医患冲突,是一场两败俱伤的对抗,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改善医患关系已刻不容缓,而解开医患心结则需法德合治。 法治是营造和谐医患关系的坚强后盾。“有理无理,闹大了再说”,是一些人遇到医患纠纷时的想法:与之相应,“有责没责,赔点钱了事”也是一些医院处理纠纷时的态度。不可否认,对于医院而言,“花钱消灾”是最简单的问题处理方式。但是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看似简单快捷,实则埋藏了很大的隐患,模糊了法理上的是非,变相鼓励了一些无理取闹甚至职业医闹的行为。今后,这样的做法将会被叫停。2015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表决通过,“医闹”正式入刑。这可以使医患双方“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破解“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等医患关系处理的突出难题。 道德是打造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保障。古人云:“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理达不可任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救死扶伤是医务人员的神圣使命,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救死扶伤似乎只是一种口号,一些医务人员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将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观念转化为了以经济利益为中心,彻底丧失了作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同时,由于患者或者家属道德素质不高,导致医闹不断,伤医杀医事件此起彼伏。由此可见,医患关系跟医患双方的道德素质联系紧密。今后若想缓解医患关系应该从道德素质人手,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以仁爱为本,救死扶伤;同时,也要提高公众道德素质和科学素养,让人们科学理性认识医疗行为,以免造成对医务人员的误解,进而化解二者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改善医患关系之路充满人性的较量以及利益的博弈,很有可能陷入“新问题层出不穷,老问题积重难返”的困局,对此应该记住这样一条古训“为其艰难,才更显勇毅;为其笃行,才弥足珍贵”。越是利益多元、观念多样、思想多变,越是要解开思想上的扣子,迈开改革的步子,甩开解决问题的膀子,形成认识上的共识,以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本之策解开医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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