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商业公司与川北开发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南北股份有限公司,川南公司出资1300万,其中非货币出资包括不动产900万,机器设备100万。川北公司出资1500万,其中只有100万是货币出资。公司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公司股份每股1元。在2006年5月1日召开创立

admin2010-03-15  28

问题 川南商业公司与川北开发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南北股份有限公司,川南公司出资1300万,其中非货币出资包括不动产900万,机器设备100万。川北公司出资1500万,其中只有100万是货币出资。公司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公司股份每股1元。在2006年5月1日召开创立大会。
创立大会结束后,公司办理了设立登记。张某任公司的董事长,刘某任公司的副董事长。2007年公司税后利润是1500万,公司尚有前一年未弥补的亏损200万。2008年3月,为了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准备与岭南公司合并,成立一家新的公司。就合并的相关问题,公司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张某召集。张某于 2008年3月10日电话通知各股东于3月20日到公司参加会议。股东大会作出同意公司合并的决定,只有股东甲表示不同意合并,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股东大会经过决议,同意由公司收购甲的股份。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的是(  )。   

选项 A、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的报告     
B、制定公司章程
C、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全体成员     
D、对公司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E、对发起人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答案A,D,E

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创立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选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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