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乙,甲为抵押人),丙向甲表示愿意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该抵押的房屋出卖。则( )。
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乙,甲为抵押人),丙向甲表示愿意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该抵押的房屋出卖。则( )。
admin
2019-08-01
31
问题
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乙,甲为抵押人),丙向甲表示愿意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该抵押的房屋出卖。则( )。
选项
A、甲有权出卖房屋,但要事先告知乙
B、甲无权出卖房屋,因为乙不同意
C、甲应当告知丙该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
D、如果乙不同意出售房屋,除非丙愿意代为清偿甲的债务,否则甲无权出售房屋
答案
D
解析
《物权法》第191条修改了《担保法》第49条的规定,根据《担保法》第49条的规定,抵押人只要通知了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该转让行为就发生效力。但依据《物权法》第191条,转让抵押财产的,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否则转让行为无效。可见,《物权法》第191条的规定更为严格。据此,选D项。B项错在:甲还是有权出卖的,只要买受人同意代为清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E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选项中属于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的是()
以下行为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要约邀请的有()。
债务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中,不能出质的是()
2013年3月4日,甲为新买的汽车购买了保险。2014年1月1日,甲驾驶的汽车与乙驾驶的汽车相撞,甲的车辆损坏情况不严重,但是甲想多拿些保险赔偿金,于是给在某民营评估公司工作的朋友丁1万元钱,要求丁出具车辆报废的评估报告。甲拿着报告去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
事实一:甲的孩子得了重病,急需大笔现金进行治疗。情急之下,甲决定铤而走险,伪造了房屋产权证明,并以该房屋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银行未发现房屋产权存在问题,同意了甲的贷款申请。事实二:拿到贷款后,甲担心日后案发,警察会找他的麻烦。于是找到在金融部
事实一:甲的孩子得了重病,急需大笔现金进行治疗。情急之下,甲决定铤而走险,伪造了房屋产权证明,并以该房屋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银行未发现房屋产权存在问题,同意了甲的贷款申请。事实二:拿到贷款后,甲担心日后案发,警察会找他的麻烦。于是找到在金融部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以下财产或权利中,可以进行抵押的是()
下列关于撤销权行使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民事起诉状的法定内容?(2009年卷三第44题)
以地表水处理后作为饮用水,当原水的浊度很高时,往往要在混凝前设置()。
港口与航道工程大体积混凝土的开裂,是因其不同部位之间的温度应力超过混凝土的()。
投资者持有某上市公司()股份时,继续收购的,应当履行其强制收购义务。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时,()是指商业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应在估计到贷款可能存在内在损失、贷款的实际价值可能减少时进行,而不应在贷款内在损失实际实现或需要冲销贷款时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
在检查表中可用不同符号表示产生质量的主要原因,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给定资料1.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开宗明义指出,大会的主题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党
简述刑法中法条竞合的概念及其处理原则。(2013一法专一31)
2π
进程控制块PCB的内容可以分成哪几部分?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