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超速驾驶汽车,乙逆行骑摩托车。两车相撞,摩托车飞至人行道,将行人丙砸伤。丙的损害应由

admin2022-12-19  14

问题 甲超速驾驶汽车,乙逆行骑摩托车。两车相撞,摩托车飞至人行道,将行人丙砸伤。丙的损害应由

选项 A、甲单独承担责任
B、乙单独承担责任
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C

解析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指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民法典》第117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甲超速驾车。乙逆行骑摩托车,两人的行为都属于危险行为,但是又不能确定是谁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因此,甲、乙承担连带责任。故正确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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