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收入2500万元; (2)销售成本1500万元; (3)增值税150万元,其它营业税金及附加48万元; (4)销售费用38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250万元;

admin2012-03-06  39

问题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收入2500万元;
   (2)销售成本1500万元;
   (3)增值税150万元,其它营业税金及附加48万元;
   (4)销售费用38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250万元;
   (5)管理费用27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研究新产品费用50万元;
   (6)财务费用10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机构借款500万元的年利息支出,年利率10%
   (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6%);
   (7)营业外支出50万元,其中含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向税务局支付税款滞纳金2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赠现金10万元。
   要求:按照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合计金额:
计算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财务费用;

选项

答案利息费用扣除限额=500×6%=30(万元),实际列支500×10%=50(万元),准予扣除30万元。 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100-50+30=80(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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