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做法中没有违法的是哪个?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做法中没有违法的是哪个?
admin
2012-09-17
35
问题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做法中没有违法的是哪个?
选项
A、用人单位甲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解除与徐某的劳动合同,在徐某的请求下,工会拒绝要求丁单位重新处理
B、乙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了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对裁减人员给予了相应的经济补偿
C、丙公司对因工负伤被确认为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江某解除合同关系
D、丁公司与李某对解除合同关系协商一致,但是甲公司拒绝对李某给予经济补偿
答案
1
解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司法考试的热点及其难点,不注意去厘清其中的关系要做对这类题是很难的,但是只要花工夫记住了其中几类不同的规定,这类题有很容易迎刃而解。《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同时,第28条又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所以D选项中甲单位拒绝给予李某经济补偿的做法是违法的。该法第27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因此,用人单位在特殊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关系,不仅要提前说明情况,听取工会和劳动者的意见,还应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该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同时第29条第1款又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因此,用人单位对于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的人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所以C选项错误。《劳动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根据该规定,工会可以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求重新处理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但是这并不是工会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工会不为之虽然在情理上说不过去,但并不会因此而导致违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A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Z市F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郭某盗窃案,在调查证据时,赵某出庭作证。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证人赵某发问应当遵循下列哪些规则?
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39条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罪规定的“情节严重”:
对于上诉案件,审判的合议庭应当依法由以下哪些成员组成?
王晓龙对陆某下毒时的主观态度可以认定为()。本案中,王晓龙对江某先投毒后又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并协助治疗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哪些行为特征?()
下列选项中哪些既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下列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时,就审判组织而言,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刘某自营一个熟食铺,一次将变质肉原料加工为熟食,严重不符合卫生标准,足以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但幸有群众举报,卫生局等部门及时来查处,但是刘某持刀站在店铺前,阻止卫生工作人员查处,僵持时间达10小时,经警方劝说,刘某才允许卫生工作人员进店查处,及时制止了一
某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走私犯罪案件后,进行庭前审查工作,那么在决定要不要开庭审理时,下列哪些事项是应当考虑的?()
对下列收入应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随机试题
在微型计算机中,扫描仪属于________设备。
新生儿复苏时哪种情况适宜使用钙剂?()
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其后果严重程度难以预测,同类火灾事故并不一定产生完全相同的后果。这种观点符合()。
什么是闭环控制系统?什么是开环控制系统?哪一种功能较好?
某压力容器的压力等级代号为M,则此压力容器为()。
下列关于盈亏平衡点的生产负荷率与建设项目风险随能力的关系,说法不正确的是()。
在计算机系统的层次结构中,不属于虚拟机的层次是()。
设随机变量(X,Y)~N(0,0;1,4;0),则D(X2一2Y2)=____________.
已知一个有序线性表为(13,18,24,35,47,50,62,83,90,115,134),当用二分法查找值为90的元素时,查找成功的比较次数为( )。
Black,red,andevenbrightpinkdiamonds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