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甲是爱狗人士。一日,甲在路上偶遇一只遗失的小狗,将其带回家精心照料,并贴出启事寻找狗的主人。次日,甲忘记关门,致使小狗跑到邻居乙家,将串门的丙咬伤。不久,小狗的主人丁找到甲要求领回小狗。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甲是爱狗人士。一日,甲在路上偶遇一只遗失的小狗,将其带回家精心照料,并贴出启事寻找狗的主人。次日,甲忘记关门,致使小狗跑到邻居乙家,将串门的丙咬伤。不久,小狗的主人丁找到甲要求领回小狗。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admin
2018-06-26
36
问题
甲是爱狗人士。一日,甲在路上偶遇一只遗失的小狗,将其带回家精心照料,并贴出启事寻找狗的主人。次日,甲忘记关门,致使小狗跑到邻居乙家,将串门的丙咬伤。不久,小狗的主人丁找到甲要求领回小狗。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选项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
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另外,甲对狗的照料属于无因管理,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所以不承担责任。故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85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现代社会“剩男剩女”问题的出现,促使“红娘”事业非常红火。现代而言“红娘”是一种职业,而古代“红娘”是一个人名。“红娘”是中国哪部文学作品里的人物?()
我国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可分为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和()。
以下中亚五国中,同我国相邻的国家有()。
下列关于“秦岭一淮河”一线说法错误的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所谓权力清单,是指对政府及政府部门行使的职能、权限,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行使权力,应当按照依法律、法规确立的清单进行,不属于清单列举范围内的职能和权限,行政机关不得为之。
2001年10月,我国全面启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十多年来,国务院部门和各省区市大幅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经过多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削减了近七成。但是,依旧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管理随意性大、权力滥用风险突出等问题,特别是日益凸显的“权力寻租”现象,引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处理有特殊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刑事诉讼法是刑法的实现手段。()
甲、乙、丙共谋抢劫一杂货店,在去踩点的途中,遇到他们的朋友丁,于是邀丁一起干。丁拒绝,甲说不干就算了,现在陪我们一起去看看。在察看该路边店时,丁告诫甲、乙、丙:店在路边,进去时行动要快,路边有公用电话,要防止报警,还随手扯断了电话线,尔后四人离去。当晚,甲
甲、乙、丙共谋抢劫一杂货店,在去踩点的途中,遇到他们的朋友丁,于是邀丁一起干。丁拒绝,甲说不干就算了,现在陪我们一起去看看。在察看该路边店时,丁告诫甲、乙、丙:店在路边,进去时行动要快,路边有公用电话,要防止报警,还随手扯断了电话线,尔后四人离去。当晚,甲
随机试题
下列属于定性预测法的是()
Forsometimepastithasbeenwidelyacceptedthatbabiesandothercreatureslearntodothingsbecausecertainactsleadto"
临床上称作上消化道的是
14个月女孩,稽留高热2周。咳嗽较剧,喘憋和发绀明显,左肺下叩诊呈浊音,听诊呼吸音减弱,腹胀明显,肠鸣音消失,胸片:左肺下野可见大片状阴影,白细胞5.3×109/L,淋巴77%,该患儿最可能的诊断是
ANNCO公司以赊销的方式出售产品,以下是账款回收的方案:在12月31日,ANNCO报告的应收账款为$211500,其中$162000是12月份的应收账款,$49500是11月份的。ANNCO预计1月份的销售额为$170000。如果确实如
甲于2006年9月成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10月,该企业与家华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规定,该企业应于同年12月支付给家华公司货款20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8年1月,该企业解散。2008年5月,家华公司起诉甲,要求甲偿还上述20
简述影响产业购买者决策的主要因素。
"Beforetheoperation,IwouldlookatsomeoneandallIcouldseefortheirfacewasjelly,"saysJonathanWyatt"Now,Icanse
系统分析报告的主要作用是()。
Thispartistotestyourabilitytodopracticalwriting.YouarerequiredtowriteaMemoaccordingtothefollowinginstruct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