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情况中,属于累犯的是( )。
下列情况中,属于累犯的是( )。
admin
2009-01-15
27
问题
下列情况中,属于累犯的是( )。
选项
A、张某1986年因抢劫被判刑8年,1994年刑满释放后,无业可做,便多次窃取自行车,1996年销赃时被当场抓获,后人民法院判其有期徒刑3年
B、武某盗窃被邻居王某告发,被判处拘役,刑满释放后到家的当晚,越想越气,抓起菜刀直奔王家,王某正在门口吃饭,武某见状冲上去,口中道“妈的,你找死啊!”举刀向王某砍去,王某躲闪不及,身中数刀而当场死亡
C、江某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而服刑5年,刑满释放。12年后,因生意破产,遂参加间谍组织再次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D、刘某因盗窃罪而服刑3年,刑满释放回厂后多次打架,被领导批评,第2年,因不慎把一幢集体宿舍烧了,刘某虽自己也努力扑救,仍给工厂带来损失8万元
答案
1,4
解析
本题涉及累犯。B项前项犯罪未被判处有期以上刑罚;D项后项犯罪是过失犯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5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万豪以20万元(认缴80万元)入伙喜来旅店(有限合伙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后该企业的男一名有限合伙人退出,万豪便成为唯一的有限合伙人。2019年3月,万豪不幸发生车祸,虽经抢救保住性命,但已成为值物人。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甲意图勒死乙,将乙勒昏后,误以为乙已经死亡。为毁灭证据,又用利刃将所谓的“尸体”分尸。事实上,乙并非死于甲的勒杀行为,而是死于甲的分尸行为。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接举报称,该药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该局在调查中发现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关于对许可证的处理,该局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甲潜入丙家盗窃时,恰好被乙发现。乙知道甲会盗窃,就主动为甲望风,但甲对此并不知情,当时没有发生任何异常,在甲盗窃得逞离开后,乙也随即离开。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听闻演艺圈有利可图,便欲投资设立文化公司。丙介绍乙给甲认识,乙自称是国家一级导演徐某。甲大喜过望,立即与乙协商共同设立公司事宜。然而甲碍于公务员的身份,便与丙约定,由甲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丙代甲成为“股东”。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内地A公司与澳门B公司就买卖合同发生纠纷。A公司先在内地法院提起诉讼,不久B公司又在澳门法院提起诉讼。B公司取得胜诉判决后,向内地法院请求认可与执行澳门法院判决,而内地法院尚未审理完结A公司提起的诉讼。对此,内地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2013年试卷三第25题)
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李某依约支付了认购金。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
下列何种情况下,仲裁条款不必然有效,可由当事人进行补充协议?()
甲、乙为夫妻,长期感情不和。2010年5月1日,甲乘火车去外地出差,在火车上失踪,没有发现其被害尸体,也没有发现其在何处下车。2016年6月5日,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甲死亡。之后,乙向法院起诉,要求铁路公司对甲的死亡进行赔偿。关于甲被宣告死亡,下列哪些说法
随机试题
抗战期间,国民政府行政决策的发源机关是()
Itwasthetechnician’scarelessnessthat_____theaccident.
9岁男孩,左肘关节半屈位、手掌着地跌倒,伤后左肘部肿胀、疼痛、伴功能受限4小时就诊。查体:左肘部肿胀及压痛、半屈位畸形,左前臂及手部血运良好。X线片:左肱骨髁上伸直型骨折,移位不明显。该疾病具有的下列体征中哪项对鉴别肘关节脱位无意义
面部疖、痈的主要致病菌是
男性,30岁,1周来发热伴皮肤出血点。化验血呈全血细胞减少,骨髓检查增生极度活跃,原始细胞占骨髓非红系有核细胞的40%,各阶段粒细胞占,50%,各阶段单核细胞占30%,诊断急性白血病,其FAB分类的类型是
A.湿热泻痢B.肺热咳嗽C.疟疾寒热D.肝火目赤E.内热消渴胡黄连的主治病证是()
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既可代表货主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或提取货物,也可以代表航空公司接受货物,出具航空公司的主运单和自己的分运单。()
统一杂货租船合同(uniformgeneralcharter),简称为“金康”(GENCON)是()租船合同。
高某、冯某是同事关系,平日来往很多。一天,冯某的母亲病重需住院治疗,高某同冯某一同前往医院,因住院费还差1万元,冯某向高某借了1万元,数月后,冯某拿1万元归还高某,高某说:“你先用吧。”冯某表示感谢。过了5年,高某、冯某之间感情恶化,高某要求冯某归还欠款1
“信用制度加速了生产力物质上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形成;使这二者作为新生产形式的物质基础发展到一定的高度,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使命。同时信用制度加速了这种矛盾的爆发,即危机,因而加强了旧生产方式的解体的各种因素。”马克思的这一论述表明,资本主义信用制度(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