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在2002年10月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

admin2012-04-11  14

问题 下列选项中,在2002年10月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

选项 A、甲因贿赂罪,1995年被判4年徒刑
B、乙擅长经营管理,现为工商局长
C、丙于1999年10月到某企业任厂长,该企业因1999年9月的违法行为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D、丁因妻子炒股失败已借款15万元到期未清偿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消极条件,《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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