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选项中,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有()。
下列选项中,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有()。
admin
2014-05-30
15
问题
下列选项中,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有()。
选项
A、甲某承包水塘养鱼,为防止他人偷鱼,在水塘四周架设电网,晚上通电,白天关电。某小学生傍晚下水游泳,触电身亡
B、乙某购买工业酒精兑制大量有毒白酒出售,致13人中毒死亡
C、丙某欲报复公安人员,某晚,丙某听到有摩托车开往挽留所的声音后迅速用粗铁丝系在公路两边的树上,民警执行完任务后经过该处时,被铁丝勒伤致使摩托车失控造成甲死亡、乙重伤,且有一名行人丁被铁丝绊倒而摔伤致残
D、司机丁在半山腰对客车检修后上车重新启动,因刹车失灵,车突然下滑10余米,甲惊惶失措,闪身跳车,客车失控滑下山崖,造成10多名乘客死亡
答案
1,4,8
解析
这些行为都危害了不特定的多数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但乙的行为应该按照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定罪处罚。参见《刑法》第114、115 条规定的内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2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的说法,错误的是:()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张某利用职权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之外,还发现张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根据以上情况,回答如下问题:指控张某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首先应当承担证明其财产或者支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某公司被盗手提电脑一台,侦查人员怀疑是王某所为,王某一开始不承认,但后来经过刑讯承认了盗窃事实,并供述已将电脑卖给刘某,同时还说他之所以拿公司的电脑是因为公司拖欠了他6个月的工资。侦查人员找到刘某后,刘某说电脑又倒卖给了秦某。秦某起初不承认,侦查人员威胁他
杨某与鄂某积怨较深,杨某伺机报复鄂某。一日,杨某得知鄂某一人在家,便身带匕首准备前往鄂家杀害鄂某。途中,杨某突然腹部疼痛难忍,返归自家。杨某的行为是:()
张某今年25岁,在一家公司打工,因为盗窃而被推上了法院的刑事被告席。张某打算委托一人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他提出的下列人选中,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的有:()
在某一抢劫案件的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冯某、被害人齐某先后提出回避请求,对于哪一请求,有关机关应不予支持?()
周某到北京打工,因为没有找到工作,并且所携带的盘缠已经花完,就潜人一户居民家盗窃。周某潜入室内,被在家休息的张某夫妇发现.在张某夫妇抓捕周某的过程中,周某和张某夫妇发生打斗,张某夫妇将周某打成重伤,警察赶到后将周某送到医院治疗。下列选项中对张某夫妇的行为性
随机试题
A.calretininB.HMB45C.GFAPD.CgAE.NBA神经母细胞瘤标志物
总合的结构基础为反馈的结构基础为
固定修复体设计龈下边缘的主要优点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销售假药造成下列情形,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是
迁延不愈的营养不良患儿,可引起突然死亡的并发症是
患者,女,36岁。因支原体肺炎入院,予以红霉素静脉滴注,用药3d后,注射部位沿静脉走向出现条索状红线,伴红、肿、热、痛,下列护理措施不妥的是()。
供货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 )。
猛虎与蔷薇①“名山大川,小桥流水,可悦人目;蝉吟虫唱,风声雨声,可愉人耳;涛走云散,潮涌星移.可启人思;珍器古玩,诗文书画,可怡人情。”这斑斓绚丽的事物,给了我们最直观的认知。②高山流水,天涯毗邻,给了我们知己的感动;相濡以沫,举案齐眉,给了我们爱人的
"MoneyMattersonCampus"isarecentlyreleasedstudyonfinancialliteracyamongyoungadults.Itsupportsprovidingstudents
Aspartoftheir______routine,themechanicaldepartmentconductsmaintenanceinspectionsonfactoryequipme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