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卷一第96题)甲公司就乙公司在2010年6月18日前的行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何时届满?

admin2018-06-28  32

问题 (2010年卷一第96题)甲公司就乙公司在2010年6月18日前的行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何时届满?

选项 A、2011年11月27日
B、2012年4月7日
C、2012年5月9日
D、2012年6月18日

答案D

解析 《专利法》第68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目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故选项A、B、C错误,不符合题意;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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