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中期,某郡民众因不满沉重的苛税,聚集上百人拒不缴纳税款,并冲进官府,砸坏了官府内的一些物品。以上行为,在当时应按照何种罪名来加以处置?

admin2009-01-19  20

问题 秦朝中期,某郡民众因不满沉重的苛税,聚集上百人拒不缴纳税款,并冲进官府,砸坏了官府内的一些物品。以上行为,在当时应按照何种罪名来加以处置?

选项 A、共盗
B、群盗
C、谋反
D、逃避赋税

答案2

解析 在秦朝,侵犯财产方面的罪名主要是“.盗”,盗窃在当时被列为重罪,按盗窃数额量刑。但是,秦代有共盗、群盗之分。共盗指五人以上共同盗窃;群盗指聚众反抗统治秩序。题目中的描述是民众反抗统治者征收沉重的苛捐杂税的行为,很明显是对统治秩序的反抗,所以应属于群盗。谋反在当时被视为很严重的犯罪,属于危害皇权罪,主要目的是为了推翻现任皇帝的统治,谋反者自己取得统治权,这和群盗有本质区别,所以选项C错误。逃避赋税是秦律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秦律杂抄》为防止逃避口赋即人口税,规定隐匿成年男子以及申报废、疾不实等情况的,都要被处刑。题中的情形与逃避赋税无关,没有隐匿成年男子、申报废、疾不实等情况,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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