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
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
admin
2017-03-16
26
问题
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持处罚决定。药厂起诉。关于本案的举证与审理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2012年卷二第98题)
选项
A、法院应对被诉行政行为和药厂的行为是否合法一并审理和裁判
B、药厂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不能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C、如在本案庭审过程中,药厂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院不予准许
D、法院对本案的裁判.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
答案
B,D
解析
行政诉讼审查的是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本案的审理对象是县药监局的处罚决定,而药厂的行为并不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因此选项A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因此,药厂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不能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选项B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3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因此,如在本案庭审过程中,药厂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院应予准许,选项C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3条,“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因此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t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和事实,法律事实根据是否有主体的意志而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下列对法律行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法官在主持开庭审理某一刑事案件过程中,检察官与律师就案件的焦点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法官多次制止律师的发言。律师对此提出异议,遭到法官拒绝后当即退庭。检察官对正走出法庭的律师说:“你要小心点。”事后,律师担心遭报复,向当事人提出解除代理关系。上述案例中,法律
关于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某省某市律师协会在查处律师赵某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过程中,发现赵某在一刑事诉讼案件中指使当事人行贿,应当给予停止执业的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检察官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可以直接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的情形有哪些?()
王某与刘某系表兄妹,王某为某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则刘某不得担任以下哪些职务?()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法规“批准”生效的情形哪一个是错误的?()
李某拖欠个人所得税税款1万元,经税务机关多次催缴,仍然拖欠。后税务机关得知李某放弃了对张某到期债权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关于强奸罪及相关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在晶体管开关电路中,三极管工作在放大区和截止区。()
下列选项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
“某宗房地产位于汽车站的北侧”表示的是该宗房地产的()。
下列因素中,与经济增长率成反比关系的是()。
景区讲解员在导游讲解中如遇尚存争议的科学原理或人物、事件,则宜选用()给予表达。
各级政府对同级公安机关的领导,是通过行政命令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的切实贯彻实施。( )
Whydothelessdevelopedcountrieswelcomethemultinationals?Whichofthefollowingismostlikelytobenefitfromthefierc
Webbrowserissimplyaterminalemulator,designedtodisplaytextonascreen.Thetwoessentialdifferencesbetweenanordina
在管理应用中,MIS指()。
下列哪一个与数据库日志无关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