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07年5月就一种新型电池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08年12月4日公布。乙公司于2007年9月自行研制了同样的电池,并于同年10月正式批量生产。2009年10月16日,甲公司的申请被公告授予专利权,此时,乙公司仍保持原有的规模生产该种电池

admin2011-07-20  31

问题  甲公司于2007年5月就一种新型电池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08年12月4日公布。乙公司于2007年9月自行研制了同样的电池,并于同年10月正式批量生产。2009年10月16日,甲公司的申请被公告授予专利权,此时,乙公司仍保持原有的规模生产该种电池。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乙公司的行为不视为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B、甲公司可以就乙公司2008年12月4日至2009年10月16日之间的生产行为要求其支付适当的费用
C、由于乙公司在甲公司的专利申请公布之前已进行了批量生产,故甲公司的专利权应当被宣告无效
D、甲公司可以就乙公司在2009年10月16日后的生产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B,D

解析 《专利法》第六十条中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目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本题中,由于乙公司开始生产该种新型电池的时间在甲公司提出专利申请之后,故乙公司在甲公司的专利权授予后实施其专利权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A选项说法错误。《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由于甲公司的申请于2008年12月4日公布,并于2009年10月16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故甲公司可以就乙公司2008年12月4日至2009年10月16日之间的生产行为要求其支付适当的费用,B选项说法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发明专利申请之后公布之前的制造行为并不是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故C选项错误。《专利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法》第六十条中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由此可知,乙公司在2009年10月16日后的生产行为,构成了对甲的专利权的侵犯,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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