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张某是某甲高校的一名教授,每月工资1万元,同时担任乙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年3月从乙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3万元,当即拿出1万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贫困地区,张某2017年3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dmin2018-04-25  36

问题 我国公民张某是某甲高校的一名教授,每月工资1万元,同时担任乙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年3月从乙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3万元,当即拿出1万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贫困地区,张某2017年3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3360
B、3545
C、4105
D、4605

答案C

解析 扣除捐赠前董事费收入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元);捐赠扣除限额=24000×30%=7200(元);实际捐赠额超过扣除限额,只能扣除7200元。董事费收入应纳税所得额=24000—7200=16800(元);董事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6800×20%=3360(元)。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3500)×20%一555=745(元)。张某2017年3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360+745=4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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