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后来国务院颁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营业执照吊销,市卫
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后来国务院颁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营业执照吊销,市卫
admin
2014-07-31
32
问题
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后来国务院颁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营业执照吊销,市卫生局也将该三家屠宰场的卫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市工商局和市卫生局吊销其证照的行为不服,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市政府复议后维持了原行政行为。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三家屠宰场提起行政诉讼时,可以( )为被告。
选项
A、国务院
B、市政府
C、市卫生局
D、甲屠宰场
答案
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因此,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应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工商局和市卫生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国务院颁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行为并未直接导致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利益受损,而且甲屠宰场既非行政机关也未使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利益受损,故二者均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所以本题应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rY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李强口头约定以每年6万元的租金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出租给吴恒使用,期限至吴恒去世为止。房屋出租两年后,吴恒经李强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5万元。某天晚上该房屋的窗户玻璃被人砸碎,未抓获肇事者。李强拒绝维修,吴恒就自行维修并花费5000元。现李强和吴恒发
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是()。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的关系是()。
关于拟建游泳馆的请示报告县政府:我校是××镇的中心小学。学校建设面积1.5万平方米,在校学生、教职工900多名。多年来学校防火设施比较简陋,除简易防火工具外,只有消防栓1处,且因年久失修,达不到喷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市消防部门多
1949年4月23日,南京的解放标志着中国民主革命的胜利。()
“声东击西”“围魏救赵”这些成语典故反映的道理是()。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公文中出现的“为荷”“为盼”“现予以公布”“特此通知”等用语,在公文专用词语中称()。
随机试题
甲状腺手术病人术前应练习的体位()。
扩张型心肌病超声心动图示
发生空气栓塞时,应防止空气阻塞
按照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首先发生在()。
下列关于投资分散化原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物业管理服务的特点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代理民事活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调节()的供应量和需求量的平衡,是调节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的关键。
社会保障,指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的救助和补贴。根据以上定义,下面哪种情况属于社会保障?
A、sentencedtodeathB、questionedatapolicestationC、foundresponsibleforfivedeathsD、innoconnectionwiththemurders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