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三股东各出资20万元成立。因甲要去外地生活,向乙、丙书面提出股权转让。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7-10-16  27

问题 某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三股东各出资20万元成立。因甲要去外地生活,向乙、丙书面提出股权转让。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丙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15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甲转让股权
B、书面通知的转让事项可以不包括拟受让人
C、甲向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必须履行股东会的决议程序
D、若乙、丙不同意转让,则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答案D

解析 《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qk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