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经乙同意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小汽车提供质押,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但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由甲代为占有。1年后,甲无力还债,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行使抵

admin2020-07-06  66

问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经乙同意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小汽车提供质押,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但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由甲代为占有。1年后,甲无力还债,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抵押权、质权均已设立
B、抵押权、质权均未设立
C、抵押权已设立、质权未设立
D、抵押权未设立、质权已设立

答案B

解析 (1)以不动产设定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未设立。(2)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未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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