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简易程序受理甲、乙两公司的货款争议,在本案仲裁程序中,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

admin2013-12-08  32

问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简易程序受理甲、乙两公司的货款争议,在本案仲裁程序中,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可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也可以由1名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
B、仲裁庭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可以决定开庭审理。也可以决定书面审理
C、仲裁庭裁定进行保全,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40万元
D、仲裁庭作出裁决,但在裁决书中不说明裁决所依据的理由

答案B

解析 《贸仲规则》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由仲裁员独任审理,所以A项错误。在简易程序中仲裁庭享有审理方式的决定权,所以B项正确,当事人未协议裁决书不写明裁决理由的,裁决书应写明裁决理由,D项错误。仲裁庭无权自行采取保全措施,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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