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2011年卷一第38题)

admin2018-03-30  24

问题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2011年卷一第38题)

选项 A、单边冲突规范
B、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C、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答案D

解析 冲突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根据冲突规范对应适用的法律的规定的不同,可以把冲突规范划分成四种基本的类型,即单边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和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单边冲突规范,是指直接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它既可以明确指出适用内国法,也可以直接规定只适用外国法。题中的条款并未规定直接适用某国法律,不属于单边冲突规范。A选项说法错误。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重叠性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必须重叠适用的两个准据法中,常常有一个是法院地法。之所以如此,无非是出于法院地的公共秩序不致被破坏的考虑。题中的条款没有规定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故不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B选项说法错误。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但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
由于允许选择的方式和条件不同,这种规范又可再分为两种:
(1)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在这种冲突规范中,各系属所提供的可供选择的法律具有同等价值,并无主次轻重之分。
(2)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在这种冲突规范中,可供选择的法律有主次轻重之分,只允许依次序或有条件的选择其一作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本题中,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共同国籍国法律、婚姻缔结地法律三个法律,且有先后顺序之分,因此该冲突规范属于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C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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