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方某与刘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王某可否要求居住的刘某搬出房屋?为什么?
方某与刘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王某可否要求居住的刘某搬出房屋?为什么?
admin
2008-12-16
29
问题
方某与刘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王某可否要求居住的刘某搬出房屋?为什么?
选项
答案
王某可以要求居住的刘某搬出房屋,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刘某。
解析
本题中,如上所说,方某将自己的房屋租给刘某使用,租赁期限5年,双方又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因此该租赁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根据《合同法》第23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本题中,方某将房屋在出卖给王某后,由于买卖不破租赁,王某成为出租人,他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刘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m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的是( )。
2003年1月4日,张某到娱乐场所游玩时,将卖淫女李某(1989年9月2日生)带到其住所嫖宿两个星期后张某请李某吃饭时,张某看见了李某的身份证,知道了她的年龄饭后,张某又带李某到其住处嫖宿张某的行为属于()
甲系某国有企业经理。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经常拉拢甲,给甲好处。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劝诱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还送给甲好处费10万元。于是,甲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就将1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告知银行出纳丙该款的真实来源,
人民法院对仲裁的监督是()。
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对于乙对玻璃墙的维修及其费用应如何处理?()。
市人民检察院对于赵某涉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应当如何处理?()。指控赵某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首先应当承担证明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证明责任的,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些机关或人员?()。
关于法律关系的论述,错误的是:()。
被告人张某系退伍军人,被告人赵某系现役军人。张某曾在服役期间伙同赵某犯有抢劫罪。关于该案的审判管辖,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钱某、刘某对犯罪嫌疑人乔某刑讯逼供,致使乔某死亡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认定为什么罪?()。如果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只有钱某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审理范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有()在取保候审期间,胡某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随机试题
下列给定程序中,函数fun的功能是:将s所指字符串中位于奇数位置的字符或ASCII码值为偶数的字符依次放入t所指数组中。例如,字符串中的数据为“AABBCCDDEEFF”,则输出应当是“ABBCDDEFF”。请改正程序中的错误,使它能得出正确的结
以成本价为标准量,若以600元一件的售价卖出两件仿古工艺品,其中一件盈利20%,而另一件亏损12%,则总账盈亏是()。
对于同一材料制成的细长压杆,其柔度的平方与其临界应力________。
为什么碳弧气刨时。随着电流的增大,压缩空气的压力也应增高?
Thejourneytherewasterrible,but______we’darrivedwehadawonderfultime.
不属于液化性坏死的是
影响地面水环境质量的污染物按排放方式可分为()。
因期货经纪合同无效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
简述宋代学者胡瑗的“苏胡教学法”。
Whatisthemostimportantfunctionoftrees?Itisimpliedinthepassagethatthevillager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