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5月购置并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设备一台,含税价格117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认证),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2013年12月因企业转产,将该设备转让给小规模纳税人乙企业,获得含税

admin2014-01-25  40

问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5月购置并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设备一台,含税价格117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认证),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2013年12月因企业转产,将该设备转让给小规模纳税人乙企业,获得含税价格105万元,甲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乙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6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2012年甲企业可以抵免10万元应纳税额
B、转让时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C、甲企业2012年可以抵免1.17万应纳税额
D、乙企业2013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0万元
E、乙公司可以按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答案A,B,D,E

解析 2012年购置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所以,增值税部分不作为投资额。由于购置时抵扣了进项税,所以,销售时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  2012年甲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50×25%—100×10%=27.5(万元)  2013年甲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00×25%+100×10%=60(万元)  2013年乙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6×25%—105×10%=-1.5(万元),所以当年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足抵免的税额1.5万元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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