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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华侨大学2018年研;温州大学2018年研;南航2016年研]
无因管理[华侨大学2018年研;温州大学2018年研;南航2016年研]
admin
2022-09-19
24
问题
无因管理[华侨大学2018年研;温州大学2018年研;南航2016年研]
选项
答案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以此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人与本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为无因管理之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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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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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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