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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特别程序审理非讼案件,裁判生效后,出现新事实、新情况的,应该按照下列何种情形进行? ( )
依特别程序审理非讼案件,裁判生效后,出现新事实、新情况的,应该按照下列何种情形进行? ( )
admin
2010-06-20
25
问题
依特别程序审理非讼案件,裁判生效后,出现新事实、新情况的,应该按照下列何种情形进行? ( )
选项
A、由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B、由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C、当事人可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D、由原审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的规定,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第173条、第17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依特别程序审理非讼案件,裁判生效后,出现新事实、新情况的,应该由原审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的规定,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这也正是特别程序与其他程序相区别的特点之一,应引起考生注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b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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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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