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22-04-05
19
问题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答案
A,D
解析
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可以排除B。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实施阶段,甲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作为共同犯罪人,其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因此可以排除C。故本题选A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aS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安专业知识题库公安招警分类
0
公安专业知识
公安招警
相关试题推荐
该企业2014年四个季度同比产量增加值最大的是()。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毛泽东指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是()。
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339元.同比名义增长9.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1%。2014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6390元,同比名义增长11.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0%。
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339元.同比名义增长9.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1%。2014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6390元,同比名义增长11.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0%。
多党合作的最高原则是()。
在某时刻,某钟表时针在10时到11时,此时刻再过6分钟后的分针和此时刻3分钟前的时针正好方向相反且在一条直线上,则此时刻为()。
法国文学大师雨果曾说过,“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我们如果以___________的心接纳他人,理解他人,___________别人的缺点甚至错误,就能尝到“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喜悦。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
虽然思考偶尔能带来激动人心的发现,但这些发现与发现之间的阶段对思考者的精力和耐力都是极大的考验。思考时,我们没有必要告诉自己正在经历一种令人兴奋的过程,而只要认识到,我们的行为是按照人类状况对我们的要求,认真地、理智地并且是自律地进行的,就已足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实行现场管制,批准机关是:
随机试题
美国管理学家麦克利兰认为人的基本需要有()
在Excel2003中,要使表格的前几行信息(如表头标题行)不随滚动条的移动发生变化,可以使用“________”命令实现。
引起手足口病的病毒是
甲胎蛋白(APP)检查,是诊断哪种疾病的常用辅助方法
男,60岁,出现进行性吞咽困难半年,诊断为食道痛,拟行手术治疗。下列哪项术前准备是错误的
下列占用耕地的情形,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有()。
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包括()。
已知3个字符为:a、Z和8,按它们的ASCII码值升序排序,结果是
Inshoppingmalls,theassistantstrytopushyouintobuying"agifttothankherforherunselfishlove".Whenyoulogontoa
Thefactthatblindpeoplecan"see"thingsusingotherpartsoftheirbodiesapartfromtheireyesmayhelpustounderstando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