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建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跨市在甲县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30万元。将一部分建筑工程分包出去,支付分包款110万元,A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纳税,则A企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甲县预缴税款( )万元。

admin2021-10-26  33

问题 A建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跨市在甲县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30万元。将一部分建筑工程分包出去,支付分包款110万元,A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纳税,则A企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甲县预缴税款(          )万元。

选项 A、2.20
B、3.24
C、3.50
D、4.14

答案A

解析 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A企业应在甲县预缴税款=(230-110)÷(1+9%)×2%=2.20(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ZT1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