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先生2009年由一中方企业派往国内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每月分别支付给张先生工资2800元和3600元。张先生2009年6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admin2010-03-25  38

问题 中国公民张先生2009年由一中方企业派往国内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每月分别支付给张先生工资2800元和3600元。张先生2009年6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选项 A、295
B、430
C、535
D、135

答案C

解析 按照规定,个人分别取得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的工资收入时,支付工资各方首先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然后个人将两处工资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与代扣代缴数额进行比较,多退少补。张先生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2800+3600-2000)×15%-125=535(元)。
   [提示] 如果题目要求计算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金额,雇佣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600-2000)×10%-25=135(元);派遣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800× 15%-125=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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