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泵站工程,业主与总承包商、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总承包商经业主同意将土方开挖、设备安装与防渗工程分别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 施工合同中说明:建设工期278天,2004年9月1日开工,工程造价4357万元。 合

admin2015-05-18  28

问题 某泵站工程,业主与总承包商、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总承包商经业主同意将土方开挖、设备安装与防渗工程分别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
    施工合同中说明:建设工期278天,2004年9月1日开工,工程造价4357万元。
    合同约定结算方法;合同价款调整范围为业主认定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和洽商;安装配件、防渗工程的材料费调整依据为本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总承包商于8月25日进场,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原定9月1日开工,因业主办理伐树手续而延误至6日才开工,总承包商要求工期顺延5天。
    事件2:土方公司在基础开挖中遇有地下文物,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为此,总承包商请土方公司向业主要求索赔。
    事件3:在基础回填过程中,总承包商已按规定取土样,试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填土质量表示异议,责成总承包商再次取样复验,结果合格。总承包商要求监理单位支付试验费。
    事件4:总承包商对混凝土搅拌设备的加水计量器进行改进研究,在本公司试验室内进行试验,改进成功用于本工程,总承包商要求此项试验费由业主支付。
    事件5:结构施工期间,总承包商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了原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一度失调,导致封顶时间延误8天。总承包商以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为由,要求给予适当工期补偿。
    事件6:监理工程师检查防渗工程,发现止水带安装不符合要求,记录并要求防渗公司整改。防渗公司整改后向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口头汇报,监理工程师即签证认可。事后发现仍有部分有误,需进行返工。
    事件7:在做基础处理时,经中间检查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防渗公司也自认为难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就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申请。
    事件8:在进行结算时,总承包商根据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要求安装配件费用按发票价计取,业主认为应按合同条件中约定计取,为此发生争议。
    问题:
在事件6中,返修的经济损失由谁承担?监理工程师有什么不妥之处?

选项

答案返修的经济损失由防渗公司承担。 监理工程师的不妥之处: (1)不能凭口头汇报签证认可,应到现场复验。 (2)不能直接要求防渗公司整改,应要求总承包商整改。 (3)不能根据分包单位的要求进行签证,应根据总包单位的申请进行复验、签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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