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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
admin
2014-02-08
24
问题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请回答以下问题。
选项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答案
D
解析
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的合同。附期限与附条件的合同的本质区别是,期限在未来必然届至而条件在未来则不一定必然产生。本题中,双方约定“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而乙去世是必然发生的,因此该租赁合同是附期限的合同,始期与终期的区别在于期限到来之时是合同发生效力还是效力终止。本题中租赁合同是期限到来时效力终止,所以是附终期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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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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