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专利申请文件不予受理的是?

admin2020-01-12  48

问题 下列专利申请文件不予受理的是?

选项 A、直接从台湾地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的申请文件
B、提交分案申请时从原案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改变为发明专利申请
C、涉及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未提交相应序列表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副本
D、请求书中没有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答案A,B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和《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五部分第三章第2.2节规定了不予受理的各种情形,选项A、B均属于不予受理的情形,因此选项A、B正确。如果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不予受理;但是没有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不属于不予受理的情况,选项D错误。《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一部分第一章第4.2节中规定,涉及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申请,应当将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并单独编写页码。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的同时提交与该序列表相一致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副本,如提交记载有该序列表的符合规定的光盘或者软盘。未提交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副本,或者所提交的副本与说明书中的序列表明显不一致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交正确的副本。期满未补交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选项C的情形不影响受理,而是需要在后续的初审程序中进行补正。综上,本题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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