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下列哪个人或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

admin2020-01-12  53

问题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下列哪个人或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

选项 A、某产权交易所
B、某获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C、刚刚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的甲
D、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且执业多年的乙

答案B

解析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条规定,该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专利事务的行为。《专利代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除律师事务所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专利代理”或者“知识产权代理”等字样。选项A某产权交易所,企业名称中没有“专利代理”或者“知识产权代理”等字样,不符合《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对于专利代理机构名称的特殊要求,不能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由此可知,选项A错误。《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独立的经营场所;(二)有两名以上合伙人或者专职律师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因此获得了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等事务,选项B正确。《专利代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专利代理师应当根据专利代理机构的指派承办专利代理业务,不得自行接受委托。选项C、D均为个人,故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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