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成立的?(卷一/2009年第4题)

admin2017-06-13  25

问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成立的?(卷一/2009年第4题)

选项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逐渐结合的产物
B、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
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

答案B

解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法治实践经验教训,经过几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不断凝练,逐步形成的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包括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的法治思想,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应用于治国理政的实践,并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结晶,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重要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既包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又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也经历了一系列发展阶段。因此,其他三项均可成立,唯有B项存在问题,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就已经开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非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故本题的参考答案为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Oh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