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其轻罪虽发,因首重罪者,免其重罪;即因问所劾之罪而别言余罪者,亦如之……即自首不实及不尽者,以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死者,听减一等。其知人欲告

admin2019-01-15  35

问题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其轻罪虽发,因首重罪者,免其重罪;即因问所劾之罪而别言余罪者,亦如之……即自首不实及不尽者,以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死者,听减一等。其知人欲告及亡叛而自首者,减罪二等坐之;即亡叛者,虽不自首,能还归本所者,亦同。其于人损伤,于物不可赔偿,即事发逃亡,若越度关及奸,并私习天文者,并不在自首之列。”
    (1)该段文字反映了唐朝的什么制度?
    (2)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适用该原则有何例外?
    (4)这一规定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选项

答案(1)该段文字反映了唐朝的自首原则。 (2)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凡是犯罪未被告发而自首的,免其罪;因轻罪被告发而自首其重罪的,免其重罪;因此罪被审而另言别罪的,赦免别罪……自首不真实或者不彻底的,按照其所隐瞒的罪行和情节处刑,但应当处死刑的,减刑一等;知道他人将要告发,或者同伙亡叛将要案发而自首的,减刑二等,亡叛的虽未自首,但是能够返回当初亡叛之处的,减罪二等。但是对于杀伤他人、不能返还原物、案发后逃亡、无公文过关以及强奸和私自研习天文的,不在自首范围。 (3)对杀伤他人、不能返还原物、案发后逃亡、没有公文过关以及强奸和私自研习天文的,不适用自首。 (4)唐律关于自首原则无比详尽的规定,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提高破案效率,稳定社会秩序。此外,自首原则不仅表明唐朝刑法适用原则的重大发展和法律的完善,也表明对于严重危害封建统治秩序的重罪以及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体现了唐朝对统治秩序的关切和对长治久安的维护。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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