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向甲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的下列哪些行为导致无力偿还甲的借款时,甲可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2016年法考真题]

admin2022-09-19  29

问题 乙向甲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的下列哪些行为导致无力偿还甲的借款时,甲可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2016年法考真题]

选项 A、乙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用于偿还对他人的未到期债务
B、乙与其债务人约定放弃对债务人财产的抵押权
C、乙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
D、乙父去世,乙放弃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答案A,B,C

解析 《民法典》第538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539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540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A项,从债权人撤销权的制度价值看,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前存在的财产),而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用于偿还对他人的未到期债务,实质上是放弃自己的既有期限利益,会导致自己的责任财产减少,故应作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事由。B项,根据《民法典》第538条规定,乙与其债务人约定放弃对债务人财产的抵押权属于该规定中债务人放弃债权担保的行为,因此甲可申请法院予以撤销。C项,乙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实质上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甲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D项,对于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的问题,我国立法并无明确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前存在的财产),而非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后才发生的财产)。本题中,乙放弃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只是阻止债务人将来责任财产的增加,即放弃增加责任财产的机会。不是放弃现有财产,所以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此外,继承权是基于身份权而产生的财产权,如允许撤销将会侵害债务人的人身利益,有干涉人身自由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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