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以下不属于其中情形的是( )。

admin2014-03-16  31

问题 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以下不属于其中情形的是(  )。

选项 A、不顺父母去
B、无子去
C、恶疾去
D、与更三年丧,去

答案8

解析 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的,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其中,不顺父母(公婆)是“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淫是乱族,妒是乱家,有恶疾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则是反义。故为人妻者若有此七项之一,夫家即可休弃之。此外,还要了解“三不去”。按照周代的礼制,“三不去”就是夫家不能离异休弃女子的几种情形: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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