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欣在高某的金店选购了一条项链,高某趁欣欣接电话之际,将为其进行礼品包装的项链调换成款式相同的劣等品(两条项链差价约3,000元)。欣欣回家后很快发现项链被“调包”,即返回该店要求退还,高某以发票与实物不符为由拒不退换。关于高某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dmin2017-03-16  25

问题 欣欣在高某的金店选购了一条项链,高某趁欣欣接电话之际,将为其进行礼品包装的项链调换成款式相同的劣等品(两条项链差价约3,000元)。欣欣回家后很快发现项链被“调包”,即返回该店要求退还,高某以发票与实物不符为由拒不退换。关于高某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构成盗窃罪
B、构成诈骗罪
C、构成侵占罪
D、不构成犯罪,属民事纠纷

答案B,C,D

解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在本案中,高某是在欣欣已经选购项链之后,趁为其进行礼品包装的时候进行“掉包”,根据商业惯例和民法相关理论,此时正品项链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欣欣。高某包装项链之时欣欣就在旁边,由此可见该正品项链并非高某代顾客保管的他人财物,也不是顾客的遗忘物或埋藏物,故不构成侵占罪。C项错误。本案中高某以劣等品调换正品项链后交给欣欣,即隐瞒了所递交项链为劣等品的真相,而欣欣也误以为该项链系自己挑选的正品项链,即已经陷入错误认识,但欣欣并未在该错误认识的支配下实施任何交付行为,因此不构成诈骗罪。B项错误。本案中高某得以用劣等品替换正品项链,是趁欣欣接电话之机,由此可见其行为方式的实质属于“秘密窃取”。另外,两条项链价值相差3,000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已经满足盗窃罪的数额要求。由此可见高某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故A项正确,D项错误。[陷阱] 本题的难点在于盗窃罪、诈骗罪与侵占罪的区分。三种财产性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方式不同:盗窃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并致使被害人或第三人在陷入错误认识的基础上“自愿”处分财物;侵占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埋藏物、遗忘物据为己有。行为当时财物由谁占有、行为之后有无交付行为、行为是否属于“代为保管”等问题的判断会直接影响案件的定性。本案中的“选购”二字至关重要,由于顾客已经选购完毕,按照日常的交易习惯即已经支付过相应的价款,因此在售货员掉包之后顾客就不会再有交付行为,故不成立诈骗罪。若本案是在选购过程中发生,则售货员的行为就成立诈骗罪而非盗窃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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