彦某将一套住房分别委托甲、乙两家中介公司出售。钱某通过甲公司看中该房,但觉得房价太高。双方在看房前所签协议中约定了防“跳单”条款:钱某对甲公司的房源信息负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信息撇开甲公司直接与房主签约,否则支付违约金。事后钱某又在乙公司发现同一房源,而房

admin2018-03-30  31

问题 彦某将一套住房分别委托甲、乙两家中介公司出售。钱某通过甲公司看中该房,但觉得房价太高。双方在看房前所签协议中约定了防“跳单”条款:钱某对甲公司的房源信息负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信息撇开甲公司直接与房主签约,否则支付违约金。事后钱某又在乙公司发现同一房源,而房价比甲公司低得多。钱某通过乙公司买得该房,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2014年卷一68)

选项 A、防“跳单”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B、甲公司抬高房价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C、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D、钱某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答案A,B,C,D

解析 A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第1款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故自主选择权本质在于钱某可以自主地选择不同的中介公司,而防“跳单”条款是指钱某如果从甲公司获得了房产信息,不允许钱某避开甲中介直接与房主签合同,两者并非指同一含义。
B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故公平交易权是指在实际交易过程中保证等价有偿、计量正确,本题中钱某没有与甲公司实际交易,不存在公平交易权受侵害之说。
C错误。甲公司与乙公司同是从事房产中介业务的公司,钱某作为消费者,有权选择甲公司或者乙公司,这是自主选择权的体现,钱某通过询价选择通过乙公司购买该房是合法行为,乙公司没有与甲公司恶意抢单、强迫与钱某交易,故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D错误。乙公司获知彦某的房产信息是由于彦某的委托合同,而非钱某泄露了甲公司的房源信息,因此不存在侵犯甲公司商业秘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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