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出国工作,将自己的宠物犬寄养在朋友乙家。2015年5月2日,乙擅自决定将该犬卖给同事丙,乙、丙二人约定,宠物犬价格为5万元,2015年8月30日双方同时交付。丙为按时向乙付款,于2015年8月20日向丁借款3万元,以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

admin2021-10-25  40

问题 甲因出国工作,将自己的宠物犬寄养在朋友乙家。2015年5月2日,乙擅自决定将该犬卖给同事丙,乙、丙二人约定,宠物犬价格为5万元,2015年8月30日双方同时交付。丙为按时向乙付款,于2015年8月20日向丁借款3万元,以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2015年8月23日,甲提前回国,从乙处取回宠物犬。2015年8月31日,丙以乙不能履行为由通知乙解除合同。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2017一专一60)
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选项

答案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基于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其内容包括以下两个层次:①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有效,不因买受人善意或恶意而受影响;②直接引起物权变动的行为,即处分行为此时依然为效力待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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